办理流程:提出申请--立项申请--上会研究--给与(不给与)办理
受理条件:
1、项目单位正式申请文件(要求为带文号的正式文件,内容要求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以及特别需求说明的情况);
2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项目建议书)文本(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);
3、项目决策依据;
4、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;
5、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;
6、项目选址意见书;
7、相关行业、行政主管部门意见;
8、资金来源证明或承诺文件;
9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;
10、节能评估批复文件(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书、报告表、登记表);
11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;
申办材料:应提交材料(一式3份):
申请人提交材料
1、事业单位提交项目立项的函;
办理期限:30个工作日
办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—12:00 下午14:30—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收费标准:本项目不收费
办理地点:贵德县政府2楼,发改局项目办
联系电话:0974-85533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