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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医疗救助
来源:贵德县民政局    时间:2015年05月15日    

法律依据:《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》

申办主体:困难群众

申报材料:病人身份证(户籍证明)、户口本、低保证、五保证、优抚证、重度残疾证(一、二级)、孤儿证、低保存折(信用联社)、复印件及医院报销凭证单原件、病院首页及出证。

承诺期限:20个工作日

办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1200 下午14:3018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部门:贵德县民政局低保办

联系电话:09748558784

办理流程:

1、申请:申请人递交材料向乡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;

2、核实:经村(居)委会调查核实,签署意见后,连同材料报乡镇民政办审查;

3、审查:乡(镇)民政办审查后,张榜公布并发放申请表;

4、审批:县民政局审核、计算、批准后直接打到申请人银行卡。